胡方邊泡茶邊繼續道:「上個月一部名為的圈裏引起風波,聽說發行方星躍時代以電影投資為由,組織分佈在全國的業務員各處兜售電影投資份額,導致四十多人被套牢,最後血本無歸。」
沈鋒一撇嘴,還不是暴利惹的禍?
隨着等爆款電影項目的接連出現,很多外行人都想參與進來分一杯羹?
活該!
從來電影份額轉讓並不是一門新鮮的生意,影視和金融行業歷來交織緊密。但相比其他行業影視具有更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簡直一步一個坑。
「電影對外募集份額,通常只會在三個時間段:一是在項目孵化期,只有一個劇本甚至大綱階段就對外進行募資。」
「二是項目推進到中期,現金流突然斷裂,主創團隊只好求助於外界續命。」
「三是影片已經拍攝製作完畢,正處於上映前的等待期。出品方不願意將所有收益都押注在市場,於是便在上映前就選擇轉賣掉手中大半的電影份額。」
胡方道:「當然這些份額溢價之高,使得賣方不光能夠收回成本,還能提前賺到絕大部分利潤。」
沈鋒點點頭,所謂三種玩法,對應的其實是三種思路。第一種多見於影視行業爆發的前幾年年,彼時行業內熱錢涌動,眾籌模式興起。
但17年後,由於票房造假、補稅門的連番打擊,電影眾籌玩家陸續退場。如今潮水徹底退去,只有一些成名已久的團隊,或者政府背景的影視中心能有足夠號召力拉來投資;
第二種多見於一些靠情懷支撐的文藝導演和動畫導演,常常是不得已之舉,收益也不穩定。當年製片人路偉就通過朋友圈籌集經費。
後來創下票房神話,89位參與的投資人回報率超過400%!
最後一種玩法則更類似於金融思路,將相關影視項目打包為一種理財產品,在業內並不少見,即出品方先採取跟投戰略獲取份額,再溢價出售給其他資方。
份額轉賣中的過程中,賣方收取一定溢價,是完全合理的商業行為。因為影視項目的早期份額雖然價格較低,但需要厚實的人脈資源才可能拿到。
「這麼說吧,電影項目最難就在孵化期。我見過某老闆請一堆編劇來寫劇本,工資加房租,兩三年燒掉幾百萬,結果本子還是沒寫完。」
「成片拍出來,相當於最高的風險期已經熬過去,還不應該多掙點?」
「難道平價轉給下家,讓別人去掙錢?」
胡方現在也是行內人,深有感觸道:「邏輯的確是成立的。但爭議的關鍵點,就在於溢價的幅度。」
「對於行業內手握早期份額的大公司,溢價還處在一個較合理的範疇。為維護投資者利益及公司名譽,其往往會承諾簽署回購協議。」
「倘若電影上映後票房未達到預期,導致投資者虧損,公司會補足承諾收益和實際收益的差額部分。」
「誰的資金都有時間成本,從投資者掏錢認購份額到電影上映,往往要經過大半年甚至一兩年。此外結算周期至少在下線後三個月才會啟動,時間長的甚至可以達到一兩年。」
「所以願意在份額出售過程中簽署回購協議的公司,在業內已經算得上良心。倘若鏈條繼續向下延伸,二級投資者拿到份額後再進行轉賣,那就更黑了。」
沈鋒明白在高額提成的誘惑下,溢價幅度全憑一張嘴,整個體系會越來越偏向傳銷,下游投資者自然也沒有任何保障。
影視項目中因為幾乎每一筆花費都不算透明!
根本難以查證是否存在超募現象,從技術角度上幾乎等於不可行。再加上影視項目投資人眾多,資金流向鏈條長,該類案件在追溯和定責上都十分困難。
換句話說,只要合同標的能夠正常上映,投資者就沒辦法舉證詐騙行為存在,大部分情況下都只能被當作投資失敗,自認倒霉。
去年5月徐崢在微博上發佈關於電影被冒名銷售投資份額的嚴正聲明,即使導演已經發佈聲明,網上仍有人售賣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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