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頭鹿待在林子裏,風情畢露、姿態多樣。
小鹿們在林道中蹦蹦跳跳,母鹿們緩緩踱步,儀態雍容,看起來賞心悅目。
雄鹿們則閒着沒事在磨刀霍霍,陳松看到幾頭大雄鹿都在松樹上蹭鹿角,就差喊上一聲『磨剪子來搶菜刀』……
見此,陳松愕然的問左右:「它們是不打架就角痒痒嗎?」
哥布爾抱着雙臂道:「當然不是,它們在磨角,讓鹿角更結實、更鋒利,這樣以後打架的時候才會佔上風。」
布魯斯進一步解釋道:「我看過bb的一部紀錄片介紹了鹿群,動物學家們通過對野生鹿群的觀察證實,長有更大鹿角的雄鹿更更好的引起雌鹿的青睞。」
似乎是為了驗證他的說法,有一頭雄鹿磨完了鹿角後甩了甩頭,它去地上找了些脫落的松枝和像樹枝掛在了角上。
看到這一幕,陳松忍不住想起了一個傳聞,據說有一種酒吧只在午夜開門,據說酒吧里有一種強壯的雄性動物叫牛郎,據說牛郎們靠第一性徵生存,於是有些覺得自己第一性徵不夠發達的牛郎會在上面弄個狼牙套什麼的增大增粗。
要知道陳松是最討厭弄虛作假的人,他看着那雄鹿頂着一些樹枝在耀武揚威,忍不住就罵道:「呸,虛榮的小人!」
布魯斯微笑道:「發達的鹿角並不能給主人帶來一味的優勢,除了求偶時節,其他時候這東西其實是累贅,會影響行動的敏捷性,對其生存很不利。」
「不,它們欺負鹿和狗的時候可不是累贅,這是武器。」哥布爾說道。
布魯斯道:「可自然界中,馴鹿有多少機會跟馬和狗為敵,它們的敵人是熊、狼、獅虎等捕食者,長有更大的角就意味着面對這些捕食者的時候更難逃脫。」
「甚至,鹿角過長還會阻止它們低頭採食植被,生活在兩百五十萬年前的大角鹿擁有鹿中最大的角,左右延展能達到兩米,可是它們卻滅絕了,很大可能就是鹿角妨礙了它們正常生活。」
聽着老人娓娓道來的講述自然知識,陳松覺得很舒服。
等到他說完,陳松舉起了槍:「那我們就來幫它們更好的生活吧,就從這頭最虛偽的雄鹿開始。」
他扣下扳機,頓時一聲槍響。
道哥下意識的轉身就想跑,等它轉過身去看到沙發等小弟安然的站在原地,準備撒開的腿又收回來了。
它重新默默的回過身去,悄悄的低下了頭:有點丟狗臉呀。
距離有些遠,陳松這一槍沒有射中那雄鹿。
當然他也不在意,打獵麼,總不能槍槍都有收穫吧?
陳松盯上了那頭鹿,他說道:「必須得讓它知道虛榮的代價,正所謂槍打出頭鹿,它不是喜歡冒尖嗎?我們中國有句俚語,叫做出頭的椽子先爛總之先打它!」
哥布爾說道:「如果你要用麻醉槍擊中它,那你得小心翼翼的靠近,咱們現在聲勢太浩大了。」
陳松道:「沒必要。」
他對着道哥它們揮了揮手,道哥和沙發們頓時奔跑出去,從四面包圍了那雄鹿,然後道哥居中咆哮,板凳狗們上去撕咬,將雄鹿驅趕的奔跑起來。
期間道哥不斷咆哮來調換方位,其他狗子則逼近雄鹿嚇唬它,就這麼着,雄鹿慌不擇路之下跑向了陳松方向。
正面不好開槍,陳松繞向側方,等到雄鹿從旁邊經過的時候,輕輕鬆鬆開了一槍,正中那鹿的脖子。
「移動靶,滿分!」布魯斯笑道。
雄鹿依舊往前跑,正好跑出林子邊緣麻醉劑起效了,它跟喝醉酒一樣左左右右的踉蹌起來,最終昏倒在地。
道哥第一時間跳到了雄鹿的身上,它後腿踩在地上用前腿摁住了雄鹿的肩胛,仰頭對着海風發出咆哮。
很有王者氣勢。
一切隨着哥布爾手中的電鋸響起而告終,電鋸的聲音很刺激,道哥夾着尾巴跑了。
陳松上前想幫助哥布爾摁住鹿角,結果他一使勁感覺鹿角有些鬆動,便詫異道:「咦,這鹿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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