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二十一年臘月二十日,連日的雨雪終於結束,安陸在冬陽普照下,氣溫開始回升,前幾日窩在家裏避寒的士伍農夫們,也紛紛開始出門活動。在他們閒談里佔據頭條的,自然是前幾天震驚安陸全縣的「朝陽里吏通賊盜墓案」了!
安陸縣城縣獄內,在經過獄掾喜連日審訊後,這場案件基本塵埃落定,落下了帷幕……
這起案件中,湖陽亭亭長黑夫,一手發現了匿名投書的真相,並順藤摸瓜,擒獲盜墓賊人和里吏敗類伯毋。他作為重要的證人,連續幾天都被傳喚到縣城,參與案件審理。
審訊中,喜大人依舊正常發揮,精確地遵循秦律的條款,抽絲剝繭,賊人們在他連續的詢問中敗下陣來,紛紛供認了自己的罪行,就算抵死不認的,也在密密麻麻的證據面前低下了頭。
其中,當屬那個冒名為「敞」,實名為「猩」的盜墓賊頭目罪行最為惡劣。
據喜查證,這個「猩」本是南郡江陵縣公士,數次在夷陵、江陵盜掘楚墓,被人舉報後,他拋家棄子逃到了新市縣。在新市山林里藏了幾個月後,猩更易名號,自稱「敞」,開始重新組織盜墓團伙。他們晝伏夜潛,禍害了新市、安陸不少墓葬,而安陸的斗辛墓,是最大的一次作案……
猩的幾個同夥,除了少年興和那個死掉的倒霉鬼是楚人外,其餘都是秦人,或是和猩一樣的逃匿遊蕩者,或是附近的窮漢。這三個秦人,最後都因「盜發冢罪」,被判處「黥為城旦」,也就是面上刺字,加入安陸縣的工程作業大隊,而且沒有刑期,是永久性的……
至於猩本人,作為這起盜墓的組織者,他的罪要更重一些,除了「盜發冢罪」外,還有「將陽」、「累犯」、「教唆」等罪名,數罪並處,最後判了秦律里較為殘酷的刑罰:車裂!
車裂也叫做「轘」(huán),後世俗稱五馬分屍,不必過多解釋,就明白這是一種多麼可怕的刑罰了。而且與之前黑夫擒獲那個殺人盜賊被處以的「磔刑」不同,那是死後才分屍羞辱,可車裂卻是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被活活扯裂身體而死……
縱然猩是個膽大包天,敢穿着死人衣裳的惡徒,面對如此酷刑,依然是面色慘白,目光呆滯。倒霉的還不止是他,連他的父母、妻、子,統統都要淪為隸臣妾。
喜在宣判完畢後,又讓人將那個被黑夫從墓穴里拉上來的少年「興」傳喚上來。
接下來,就是這場審判里,最讓黑夫嘖嘖稱奇的地方了,他第一次知道,原來,秦國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
喜先又一次詢問了興的籍貫、年齡。興自稱是楚國鄂地人,家住夏口,父母死於前年的水災,他無依無靠,在一個給他食物的同鄉誘惑下,隨其渡江來到秦國安陸,被迫加入盜墓團伙。
興說自己14歲,喜沒有相信,他說道:「今王十六年時,初令秦國男子書年,以十七歲為成年傅籍,女子為十五歲。你是楚人,本吏無從查問籍貫、年齡是否屬實,只能按照舊例,以身高判斷。男身高六尺五寸,女身高六尺為成年,稱之為大男子、大女子,未到此身高者為小男子、小女子……」
說着,便讓獄吏拿着一根量身高的「秦尺」出來,當場測了測,發現興身高還不到六尺,也就是一米三左右,的確屬於「小男子」,是未成年人。
這下就好辦多了。
當自己的幾個同夥被判處黥面城旦,猩甚至被判了車裂時,興害怕得瑟瑟發抖,他只覺得,這秦國的縣獄公堂,可比墓穴深處可怕多了,自己這次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可當喜宣佈他的判決後,興卻大喜過望!
「興雖參與盜墓,但出於被迫,受人教唆,且身高未盈六尺,當輕罰。罰其入隱官勞役,待成年後,可賜士伍籍,為秦人……」
所謂的「隱官」,乃是秦國一個特殊的機構,用於收容刑餘之人的官府手工作坊。那些表現良好的刑滿釋放人員及其家屬,亦或是冤假錯案里受了肉刑,已經無法在社會上容身的受害者,都會被安排到隱官去。在那裏,他們可以做不算重的工作,有口飯吃